吴中实小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第十五周国旗下讲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各位同学们早上好:
很高兴能在这夏木成荫、红摘樱桃、青拈梅子的万物生长旺季,向大家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
首先,我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你们的理想是什么?是想当一名军人保家卫国,还是成为一名警察除暴安良?是想成为明星在聚光灯下,还是想成为科学家为社会进步做贡献?不管你们是什么样的理想,我想同学们都不会想当一名罪犯吧?一旦触犯了法律,成为了罪犯,那在个人档案中就有了犯罪前科,它会伴随人的一生,成为军人、警察、明星、科学家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既然都不想成为罪犯,那么我们必须去预防。你们理解的预防犯罪是什么?或者说,怎样来预防?说到犯罪预防,首先想到的是什么?通过上课、学习、劳动,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类似于不能这么做,这么做意味着什么,这么做造成了多严重的后果,危害了社会上多少人。那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实第三款是经过了2020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调整的,它调整了低龄未成年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这其实不是一种普遍性的下调,而是一种例外性的下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下调?因为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太普遍了,这是立法对民意的回应,体现了一种良好的法律互动。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惩罚并不是目的,教育矫正才是追求,要让他们学会尊重,学会敬畏。
也许会有同学说,我现在还未成年,甚至部分同学还不到十二周岁。那么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那么有些同学想问,犯罪的后果是什么呢,将得到哪些处罚?是不是像学校里一样,罚一下扫地或写个检讨、请个家长这么简单?答案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同样要受到法律审判及惩罚,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将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并由家长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又有同学会说,我想干什么是我的自由,只要我愿意承担后果,做什么都是我的自由,法律是在限制我的自由。但是同学们,你们想过没有,法律限制你的自由是为了保护你,因为如果你的自由不受限制的话,你一定会遭受强者的剥削。这个世界上比你强的人太多了。自由从来都不是放纵的自由,自由从来都是节制的自由。今天不仅是进行普法教育,也是进行道德教育。因为如果一个人仅仅只有靠法律才能约束他,那么这个人在道德上一定是失败的,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如果你已经有了不良习惯,平时还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比如可能有个别同学会吸烟、饮酒;旷课、逃学;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观看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这些行为都是触犯法律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现住,我再来讲一讲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去避免犯罪。同学们,只有与犯罪行为相分隔,你们才能真正的健康成长。虽然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付出,但更需要你们自己从四个方面努力:
一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二要自尊、自立、自强、自律。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要多读书多思考,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通过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分清是非,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要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是制裁剑,也是保护伞,关键是看你怎么用它、会不会用它。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以躲避免遭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目的。
同学们,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你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希望你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在法律的保护下、在学校和家长的关心下、在阳光雨露的滋润下,茁壮成长,用你们的聪明智慧和健康体魄,在学校里做个好学生,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演绎出属于你们自己的精彩未来!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来自四(9)中队的张宇泽。每当国歌奏起、五星红旗升起的时候,都有一种莫名的力量让我肃然起敬。能够担任升旗手,我倍感荣幸,对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更是一种鞭策。我是一名思维敏捷、积极乐观的少年,非常热爱班集体,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班级争取荣誉。我对待学习更是一丝不苟,平时也是老师们的得力小助手!课余时间我还乐于拓展兴趣和爱好:喜爱阅读;热爱科创、勇于创新,深知“少年强则国强”;学习语言艺术也充实了我的生活,主持、演讲、朗诵让我觉得自己会发光发热;打篮球、游泳强健了我的体魄……这些兴趣爱好,让我变得更加自信,也让我成为了全面发展的少先队员。荣升为一名升旗手,我会以此为新的起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来自四(9)中队的管子宣。从一年级开始,每个星期一的早晨站在操场上参加升旗仪式时,我就非常羡慕那些小升旗手。我想,哪一天我也能像他们一样,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将五星红旗冉冉升起。今天,我终于也当上了小升旗手,为此我感到十分的自豪。
我是一个热情、开朗、积极向上的女生。生活中,我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我会主动帮助班级同学,并辅佐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想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上,我上课认真听讲,不懂就问,课后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我兴趣爱好广泛,喜欢跳舞、弹琴,最喜欢朗诵和主持,我希望长大以后能成为像撒贝宁那样幽默、风趣、知识渊博的主持人。
感谢老师和同学们给我这次机会,让我成为一名光荣的升旗手。我会珍惜这一荣誉,时时激励自己,在各方面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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